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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今年新农合补助每人增加40元

2014年02月13日 13:57 来源:哈尔滨日报 参与互动(0)

    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90元,个人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70元

  今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大幅提升,由去年的每人每年350元提高到39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仍然是每人每年7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大病、住院等报销补偿标准更加明确。

  普通门诊 乡镇(社区)、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90%。

  门诊 起付线为400元,年度只扣除一次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肺结核病报销比例为80%),年封顶线为15000元。 西医补偿病种(22种):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肺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乙肝、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肾炎、肝硬化、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癫痫、造血系统疾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甲亢、系统性红斑狼疮、胰腺炎、哮喘和肺结核。

  慢性病 中医补偿病种(12种):中风、胃脘痛、淋症(尿失禁)、郁症、痹症、水肿、泄泻、便秘、不寐(失眠)、痛经、消渴和眩晕。

  门诊 补偿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随就诊医院住院补偿政策,年度只扣除一次起付线。年封顶线(含门诊慢性病和住院补偿)为8万元。 补偿病种(4种):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脏器移植后服抗排异药和慢性白血病。

  特殊大病

  住 医疗机构 起付线 报销比例

  院

  乡镇(社区)级定点医疗机构 100元 90%

  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 400元 75%

  市区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400元 70%

  市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00元 65%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1000元 45%

  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8万元。未开展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下调15%。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和中草药材及饮片的报销比例提高5%。(记者 张焱)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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