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整治吃喝公园有更大动作 公园条例或年内出台
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向媒体重点通报了《广州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进程和特点。据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李毅透露,目前《条例》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审议,力争年内出台。
《条例》严格公园内商业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公园的公共服务属性。为防止公园沦为“吃喝公园”,还绿于民,《条例》草案规定了公园内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并明确禁止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园建设会所、酒吧、夜总会、酒店、宾馆等不符合公园功能或者有碍公园景观的设施,禁止将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改建为营利性服务设施。
同时,草案对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园内的商业服务设施的运营进行了规范,要求按照本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招标投标、拍卖等方式确定经营者。草案对利用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园场地设施临时举办展览、宣传、演出或者拍摄影视剧、商业摄影等商业活动进行了规范,并明确禁止租用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园场地设施开展教学、培训等营利性活动,以确保公园的公共服务属性。
李毅表示,目前,公园内的高档酒店和会所经营服务设施,《条例》里是严格禁止的。“将来《条例》正式颁布之后,这种会所首先肯定要关闭,该整改的整改,该关闭的关闭。”
他补充说:“对于合同未到期仍在经营的,我们设置了5年的整改期限。”
李毅还向记者透露:“后面还有一些更大的行动。等《条例》正式颁布之后,是严格禁止的,不会再出现这种现象,具体规定以市人大通过的为准。”(记者 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