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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去年生活垃圾可填满1/5个西湖

2014年02月13日 17: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杭州2月13日电 (记者 赵小燕)“去年,杭州市区生活垃圾量308.67万吨,日均8456.78吨,仅此一年垃圾量就能填满1/5个西湖。”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环境集团董事长芦俊在此间召开的浙江杭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生态补偿机制是促进生活垃圾末端设施能力建设的有效措施,应当确立“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所在区”为受偿区,生活垃圾输出区为补偿区。

  芦俊介绍,杭州市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近7年没有新增,杭州城市生活垃圾“出口”问题已日趋严重。根据杭州城管委统计数据,2006年—2013年杭州市区(包括萧山、余杭)生活垃圾年均增长率为10.09%。2013年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生活垃圾产生总量308.67万吨,日均8456.78吨(其中主城区日均4614.18吨),仅此一年垃圾量就能填满1/5个西湖。

  芦俊认为,当前杭州垃圾处理场所均已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新建和改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已是迫在眉睫。但垃圾处理设施作为不受大众欢迎的“厌恶性设施”经常出现因公众阻力集中反应而形成的“邻避主义(不要在我家后院)”效应,严重制约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的提升,导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面临“五难”,即规划难、选址难、落地难、建设难、运营难。

  芦俊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此前已相继出台的有关城市生活垃圾生态补偿政策,并收到了明显效果。如广州的政策就明确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并确定“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所在区”为受偿区,生活垃圾输出区为补偿区。

  芦俊建议杭州市应加快研究出台配套生态补偿机制,消除“邻避主义”保障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和安全正常运行。确立“谁产生、谁付费”的责任机制和“谁导入、谁受益”及“谁邻居、补偿谁”的生态补偿办法;出台生态补偿的具体法规、规章、办法、实施细则,并明确相应责任部门;制定生活垃圾生态补偿费的标准、核算、缴纳、划拨等具体事项及责任主体。

  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仲裁委员会案件审理处处长卢建华也建议,杭州应建立生活垃圾产生量的交易付费制度。不过,他的观点更倾向于个体。他认为,垃圾减量化工作不仅要有软性的倡导,如意识、观念、教育、宣传、文化习惯等,同时也要有硬性的奖惩措施,如针对铺张浪费、过度消费等。针对垃圾的产生量,应该制定规章政策,确立“谁产生、谁付费”的责任机制。

  垃圾处理问题是今年两会的焦点,萧山区职工幼儿园副院长邵群提出,垃圾分类投放可采用刷卡积分制。利用好市民卡和外地临时居住卡等,垃圾箱能根据所投放准确性与量转化成市民相应的积分后用于医疗、交通等支出如可用于停车收费,公交费等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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