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增320元

2014年02月14日 10:22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本市2014年新农合政策出台,新农合人均筹资由680元提高到人均筹资不低于1000元,新增加的320元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

  目前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和报销都是由各区县确定,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区县科学测算、合理确定2014年区县筹资标准,个人缴费不低于每人100元,政府补助不低于每人900元,政府补助增加的320元由市和区县财政按1:1分担解决。按照要求,标准筹资中要划拨出5%用于参合农民的大病保险补偿。

  目前新农合参合人员门、急诊补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550元;封顶线3000元。住院补偿方面,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二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300元;住院封顶线18万元。各区县政策略有不同。

  今年在补偿方面,各区县要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门诊和住院补偿比例,引导居民基层就医。鼓励区县探索建立参合患者转诊制度,对不按照转诊制度就医的患者,补偿比例适度降低。

  此外,各区县将出台方便“人户分离”等参合患者费用报销的举措。

  据介绍,今年将继续加强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肾透析)、重性精神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等15类重大疾病保障,调整补偿政策,确保参合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5%。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