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借钱后一走了之 男子发430条微博追债
2014年02月14日 10:36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同事借钱后不还玩失踪,贵阳一市民发430条微博追债。此举引来争议。
昨天,网友@林城清月发布73条微博,称他的一名同事向多名同事借款4000多元后一走了之。微博中还列出了借款人钱某的真实姓名、住址及工作经历。记者发现,该网友的第一条“追债微博”是在2013年9月25日,截至昨日16时,该网友总共发布了430条追债微博。
按微博上提供的信息,记者找到了借钱人钱某的同事。有3名同事说,钱某在去年8月休假逾期未归后便自动离职。另外,他们对钱某借钱不还一事也有耳闻。“听其他同事说,钱某曾找四五个人借钱,总共约5000 元。”
由于借钱给钱某的当事人还未回来上班,记者试图与发微博的网友取得联系,但截至昨日20时,该网友并未回应。
对于网上追债的做法,不少人认为欠债不还就应该追债到底。也有人表示追债的行为可以理解,但做法欠妥,“到底是不是赖账还不好说,这样公布个人信息欠妥当。”
对于此事,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唐羽生律师认为,如果网友所述债务是真实的,而且网友是债权人本人,则此举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自力救济,是一种维权行为。在微博内容透露的个人信息仅为债务人个人信息,因而不存在侵犯隐私。
另外,我国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禁止公开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因此,债权人有权采取以公布“黑名单”等借助媒体舆论压力的自力救济措施,来制裁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实习记者 李烨昂)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