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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将全面实施禁烟

2014年02月14日 13:35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即日起,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将全面实施禁烟。记者2月13日从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此次禁烟活动不仅要求在机关办公环境中禁烟,还要求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央“两办”精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 《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禁烟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省直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禁烟控烟活动,创造禁烟控烟环境,建立禁烟控烟机制,形成禁烟控烟氛围,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为达到禁烟效果,《通知》规定,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电梯、走廊等部位要张贴禁止吸烟标识,上述场所不得摆放吸烟用具,机关内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吸烟区(室)。

  除了在机关办公区域进行禁烟,《通知》还要求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

  另外,《通知》中还确立了奖惩机制,要求省直机关各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记者刘红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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