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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刘宝奇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2014年02月14日 14:0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陕西省委在西安追授省检察院检察官刘宝奇为全国“模范检察官”、陕西“优秀共产党员”。

  刘宝奇1965年出生,陕西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原正科级助理检察员。他从事检察工作26年,先后办理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1040件,死刑二审案件240件300多人,均无差错。2013年7月30日,刘宝奇赴安康市旬阳县出席两起重大复杂案件的庭审,在连续工作一上午,身体已明显不适的情况下,仍坚持出席当天下午的第二起死刑案件庭审。庭审进行中,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在公诉席上因公殉职,年仅48岁。(记者 袁玥)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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