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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抢救后失去鼻梁 家属称医院不给整容费不出院

2014年02月14日 15:1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羊城晚报1月27日报道

  “困在医院病房的‘留守’儿童”续闻

  出生3个月的女婴小烨(化名)从一场重病中被抢救过来,却失去了鼻梁组织,治疗后其父母拒绝接孩子回家,如今,一直寄住在医院的儿童重症监护室里的小烨已经两岁了(见本报1月27日报道)。医院多次找家属交涉但无果,最终将小烨一家告上法庭。13日下午,该案在广州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院方和患儿家属对于纠纷起因的表述有些出入。

  医院——

  已尽心尽力积极对症治疗

  院方称,2012年3月13日小烨因“全身皮肤瘀斑、持续高烧”被父母送来广州市儿童医院人民中院区就诊,就诊时出现抽搐、休克,后马上收入急诊留观室抢救。由于小烨病情仍危重,15日被收入儿童重症监护室治疗。2012年4月25日,小烨解除隔离,原本5月初要被转至神经内科康复治疗,但因其父母拒绝小孩转科,且不愿承担各项监护责任,所以小烨一直留在重症监护室中,医院数次送其回家,但其父母拒收。

  院方认为,被告小烨的病情经原告医护人员尽心尽力地积极对症治疗,已符合出院条件,但其父母一直不办理出院手续。被告小烨的父母胡国虎、刘丽娟是其法定代理人,但一直以来对小烨不闻不问,将其遗弃在医院不接回家,不履行监护职责。医院不是适合的监护人,而且小烨现已快2周岁,在重症病房内来回走动,对医院重要医疗设备和其他住院病童及其自身构成重大安全隐患,因此院方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至2013年8月28日已产生的医疗欠费人民币425186.76元。2、被告立即办理出院手续并出院。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家属——

  医院若承担整容费马上走

  “当时我们想回家医院不同意,现在孩子缺了一块鼻子,腿上还有好多疤,医院却不想负责任”,患儿家长说这就是争议的关键。孩子留下的伤疤和鼻梁脱落是医院造成的医疗事故,应该由医院承担整容的费用。小烨的爸爸说,女儿没了鼻子,他们担心其长大之后会变得自卑自闭,不能像正常人一样面对社会。为了女儿以后好,现在必须要维护她的权益。此外,他一再强调,如果女儿当初早点用中医治疗,治疗效果会更好,正是医院耽误了女儿的治疗机会。

  现在小烨父母最在意的,就是医院能否出钱给女儿整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小烨爸爸肯定地说,如果医院愿意签订协议,不管是现在或是到了女儿适合整容的时候,医院承担女儿整形的一切费用,他们会立刻将女儿接回。 (记者凌越、陈映平,实习生王嘉仪,通讯员蔡春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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