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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提高至70元

2014年02月14日 15:38 来源:兵团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了解到,今年,乌鲁木齐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政府投入金额将达1.7 亿元。

  2013 年,乌鲁木齐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2012 年的人均30 元提高到2013 年的人均50 元,位居全疆首位。新年伊始,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局长刘文生表示,今年乌鲁木齐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将再上新台阶,提高到人均70 元。主要弥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由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常性的收支差额不足,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使广大的城市居民和农牧民能够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刘文生介绍说,按照乌鲁木齐市常住人口计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升之后,政府投入金额将达1.7亿元,得益于此,2014 年流动人口儿童的计划免疫也同时得到资金保障。

  一直困扰基层医疗工作的村医养老问题的解决也将在今年有所突破,即将出台的村医养老办法将惠及乌鲁木齐市260 多名在职村医。刘文生告诉记者,“为让农牧区村卫生室能留得住人,尤其是解决村医的后顾之忧,今年乌鲁木齐市将出台在职村医的养老办法,主要参照企业的养老办法,政府承担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目前在职村医的养老办法初步修订已经完毕。”

  尽管乌鲁木齐市已逐步形成“十分钟便民卫生服务圈”,通过去年一年的政策引导,已有61 名二级、三级医院的医师办理了多点执业注册,但快速提升基层医疗的服务能力仍迫在眉睫。刘文生表示,“围绕服务能力提升方面,今年将鼓励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和社区、乡镇形成区域性的医疗联合体,鼓励引导专家到基层,一方面实现双向转诊,另一方面使老百姓在基层也能享受到专家服务。”(新疆日报记者 晁瑾)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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