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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受工伤无人管 法律援助帮其拿回赔偿金8万元

2014年02月24日 11:21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木工刘某工作时右手被电锯锯伤,他多次向公司索要工伤赔偿。经过1年多时间,在银川市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他拿到了工伤赔偿8万元。

  2005年,刘某到某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未给刘某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2012年10月18日,刘某在工作时右手被电锯锯伤,经医院诊断为:右手电锯伤、右手中指离断伤、右手环小指毁损伤,并且住院治疗19天。同年12月,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刘某为工伤。2013年7月,经银川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刘某受伤等级为十级。

  尽管刘某被定为工伤,可就工伤赔偿事宜,他多次与公司协商,却没有得到解决。无奈,2013年8月19日,刘某来到银川市兴庆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审查了刘某提供的资料后,认为刘某符合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规定,于是指派律师办理此案。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刘某与公司达成仲裁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刘某各项工伤赔偿共计8万元。(记者 杨薇 实习生 马强)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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