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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后门”让刑罚回归正义

2014年02月28日 08:48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部分案情,检察机关对此立案24人,涉案范围波及司法机关、看守所、法院系统及部分律师、社会人员。消息一出,引发热议。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深入人心,但倚仗身份、钱财干扰司法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张海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如此“前门进、后门出”的反转剧亦非首次上演。或是身患顽疾“保外就医”,或是戴罪立功“假释减刑”,“张海们”总能想出办法,堂而皇之地逃脱应有的惩罚。

  旨在教育改造罪犯的人性化条款为何在执行中变了味、走了样?具体说来,一是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拿捏之中,时有利欲熏心,让权力成了以公谋私的摇钱树,法律成了尸位素餐的纸老虎,规定成了徒有其表的稻草人。二是司法公开程度不够、能见度不足。近日公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指出,我国法院重单向公开、轻双向互动,透明度仍待提高。阳光照不进高墙,阴影就会为暗箱操作留下可乘之机、为司法腐败提供滋生土壤。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关键还得在法律层面上立规矩、定红线、划杠杠。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不断细化法律规定、填补制度空白、压缩裁量空间,使各个环节的螺丝越拧越紧、制度之笼越织越密。同时,也不能忽视,打击投机之举还得靠“晒”。程序透明,暗箱操作自然无机可乘;长效监督,诡计猫腻就会烟消云散;环环公开,司法机关定会风清气正。近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意见一方面严字当头,直指减刑、假释中司法机关的不作为乃至乱作为,另一方面着眼提高透明度,直接点明“一律提前予以公示”、“一律上网公开”、“一律开庭审理”的条件。如此两手抓两手硬,效果值得期待。

  法律是一个社会的最后准则和行为底线。倘若有钱有势者沦为阶下囚后执法不严、有刑不服,何谈刑罚正义?只有减刑、假释执行中每个环节都决不掺假,“捞人”的后门彻底堵住,公平正义才能得到有力维护。(崔文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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