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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态防范外来入侵物种拟列入生态文明条例

2014年02月28日 14:43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正在提请二审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新增一款规定,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对入境动植物的检验检疫工作,防范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在我市,人们熟知的“紫色水妖”水葫芦,就在许多水域疯长,导致很多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去年,市民发现的非洲大蜗牛、美洲鳄龟等,都属于外来入侵物种。非洲大蜗牛是危害作物、水果、蔬菜和生态系统的有害生物,主要集中在万石植物园、厦大、曾厝垵、鼓浪屿一带。

  为防控外来物种入侵,保护我市生态安全,该条例(草案)提出,应定期开展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库,建立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制度。(记者 陈镌娟)

  【数字】 去年我市截获3265批有害生物

  记者昨日从厦门检验检疫局动植处了解到,2013年,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从各类进境货物、交通工具、旅客邮寄携带物中检出疫情和不合格情况23580批次,比上年同期增长38.25%。其中,旅客携带物截获各类违禁品13257批(检出有害生物444批)。截获的各类有害生物共有3265批659种10008种次(1种截获1次为1种次)。(本报记者 崔昊)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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