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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穿天花板违建"楼中楼" 小区住户擅自加层被强拆

2014年02月28日 15:49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高层住宅的顶楼住户,将自家天花板打出方形大洞,装上精致楼梯环绕而上,直通在楼顶公共天台擅自加层违建的“楼中楼”。昨日上午,柳州鱼峰城管采取措施,依法强制拆除了此类新型违建“楼中楼”。

  昨日上午,在柳州市荣军路汇金壹号小区5栋楼顶,一座在楼顶天台违法加建的房屋刚装修,所用的不锈钢、铝合金等建材质量上乘,违建的“楼中楼”使得这栋13层高的电梯住宅增高了一层。

  鱼峰城管调查显示,这栋住宅楼顶的公共天台,共冒出3处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157.43平方米,分别由该栋楼房3户人家建设。

  其中一间“楼中楼”已完成精装修,违建面积70多平方米,室内吊顶、吊灯、柜式空调、洗衣机等设施齐全,厨房和卫生间都已建好,梁柱则选用天然方木搭建,房顶为泡沫夹层板,利用大推玻作窗户,视野开阔,采光到位。

  令人惊叹的是,顶楼住户的天花板已被洞穿,以雅致的仿红木楼梯,直通天台上的违建房间,形成标准的“楼中楼”户型。经过此番改造,原来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翻了将近一倍。

  该小区5栋顶楼的另一处“玻璃屋”违法建筑,做成玻璃天花板,推拉玻璃窗,辅以不锈钢骨架、砖混梁柱和墙体,外观现代大气,违建面积达60多平方米。

  城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夏季就对此下发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置若罔闻。

  违建业主称,自己当初也有顾虑,知道这是无合法手续的违法建筑,但没有想到城管部门会动真格。

  据了解,“汇金壹号”系新商品房小区,最近2年才建成交付使用,个别购房业主此前已出现违建行为。记者在一楼电梯入口处的宣传栏,发现张贴有《关于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违法建设管理的通知》复印件。这份柳州市住建委去年发布的通知,要求物业服务机构加强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管理,严格实行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制度,加强对业主装饰装修的日常巡查管理,但违建现象在该小区没有得到遏制,城管部门只得依法强拆。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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