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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相识4月就结婚 领证两月为礼金闹离婚

2014年03月03日 10:07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张旭和李薇相识四个多月后就登记结婚,然而领证才两个月,还没来得及办酒席的两人就因为彩礼和嫁妆闹起了离婚。

  2013年2月,无锡小伙张旭经人介绍认识了湖南姑娘李薇,职业相同的两人比较投缘,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2013年6月,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商定在当年11月举办婚宴。一开始,李薇和张家父母相处比较融洽,张家父母对李薇也很照顾,但谁想到没多久,因为彩礼和嫁妆问题,两人产生了矛盾,随着意见分歧变大,小矛盾逐渐变成了大矛盾,直至闹起了离婚,上了惠山区法庭。

  “他父母老是和我提出,结婚女方要带多少嫁妆过来,要车要家电,官箱里要放多少钱……”李薇对此很不满,她提出因为自己的家里刚买了新房,资金比较紧张,不能按照他们的意思来,但是“张旭的父母却不肯好好商量。她父母对于我们家本来计划的10万元彩礼也很不满意,要求18万8千元……”

  “她老说我父母算计她父母,说不喜欢这样的家……”法庭上,张旭情绪激动,要求离婚的态度也很坚决。

  就在这样你来我往“争多”“争少”中,张旭和李薇的关系日趋恶化,两人的婚姻也岌岌可危,张家人取消了原计划的婚宴,张旭于2013年10月主动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旭和李薇经过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双方之间的矛盾主要是经济问题,无原则性矛盾,双方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今后只要加强沟通和理解,夫妻和好是有可能的,因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法官建议,男女双方从恋爱到结婚,始终要把感情放在第一位,对于彩礼和嫁妆问题,双方要根据各自的经济基础来定,不可太斤斤计较;对于共同生活后发现并产生的问题,需要两人互相包容、不断磨合,加强沟通和理解。(文中人物系化名)(通讯员 唐婷婷 周小娇 记者 薛莲)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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