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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时查5次”与“不拿不卡不办事”

2014年03月03日 11:12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4小时内,我的美发足浴店被4拨警察查了5次!”近日,四川绵阳一位邓女士向媒体诉苦说,2月23日,她正规经营的美发足浴店,被警察频繁检查,她认为,“警察太扰民”。据悉,日前绵阳市公安局责成涪城分局进行调查,派出所所长已亲自登门致歉,邓女士对此也表示谅解。(3月1日《华西都市报》)

  一家小小的美发足浴店,当地警方4小时内竟来巡查了5次,如此高的频率,也难怪“不做暗事”的女店主要大呼吃不消了。而我则想,就算如今许多地方“严查黄赌毒”,乃是“师出有名”,可像这样短时间里接二连三地“打草惊蛇”,警方的用意,究竟为“查”还是为“吓”呢?

  “严查黄赌毒”是公众所愿,然而,“严查”不等于“滥查”,有关部门切忌戴着“有色眼镜”,先入为主地把重点关注场所,简简单单地当作“重点检查对象”,以致矫枉过正地“4小时查5次”,直至查得那些守法经营者也不堪其扰、难以安生。这样的“严查”,看起来很显“用心用力”,事实上却极易造成一种“草木皆兵”的检查恐慌,让人质疑其是否有借“严查”之名,以行“滥权”之实。

  女店主面对警方频繁检查而投诉媒体,并得到派出所所长亲自登门道歉,这种“新闻”的确少有听闻。一方面要为警方的“有过则改”而点赞,另一方面,似乎还得从中吸取教训,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多一些自律自范,少一点滥权扰民。也许,“4小时查5次”的确纯属意外撞车。正如当地警方事后解释回应,“严打严控”期间,确实存在着交叉检查和重复检查的现象。由此,倒让笔者想到了另一则新闻:记者采访几位企业老总,谈及对于新一届政府在简政放权方面的一系列举措,是否感到软环境有了很大改变?有一种回答称,官员吃拿卡要确实少了,但拖着懒着不办事的现象也多了。从某种角度来看,不吃拿卡要也不爽快办事的懒政形态,与“4小时查5次”的权力张扬,说到底都隐喻了群众观、服务观亟待进一步端正与加强。(司马童)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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