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贵州省工商:适当放宽“住改商”登记条件

2014年03月03日 13:19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贵州省工商局提出《关于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工商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代拟稿)》,明确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以进一步转变职能,降低准入门槛,激发社会创业活力。

  目前,企业申请住所登记,需审查该场所的用途及使用功能。其中,很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对住所(经营场所)的要求很低,但在企业登记时却需要审查房屋用途、提交产权证明等。《意见》明确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原则和目标,申请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提交的主要材料。同时,适当放宽“住改商”登记条件,授权各市、州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具体规定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等。

  《意见》提出申请人要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允许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清洁、无噪音以及其他对环境污染小、人员流动小的企业使用住宅楼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本报记者 章婧)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