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适当放宽“住改商”登记条件
2014年03月03日 13:19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贵州省工商局提出《关于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工商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代拟稿)》,明确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以进一步转变职能,降低准入门槛,激发社会创业活力。
目前,企业申请住所登记,需审查该场所的用途及使用功能。其中,很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对住所(经营场所)的要求很低,但在企业登记时却需要审查房屋用途、提交产权证明等。《意见》明确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原则和目标,申请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提交的主要材料。同时,适当放宽“住改商”登记条件,授权各市、州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具体规定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等。
《意见》提出申请人要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允许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清洁、无噪音以及其他对环境污染小、人员流动小的企业使用住宅楼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本报记者 章婧)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