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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不存在监管缺失 专家建言支持并鼓励创新

2014年03月05日 13:3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两会期间,互联网金融创新话题成为讨论热点。来自银行界的代表认为互联网金融缺乏监督,应该收紧监管;而更多的专家学者则表示,我国互联网金融并不存在监管缺失问题,建言正确发展互联网金融应该大力支持并鼓励创新。

  近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由于为用户创造了比银行存款更高的投资收益、更好地实现了普惠金融效果,受到越来越多民众的追捧。目前,余额宝推出200多天,参与民众已超过8100万。

  面对这一新生的金融服务业态,一些来自银行界的代表却担心,互联网金融存在监管真空,引发风险。不过,这样的观点受到众多的专家代表反对,认为这是银行为维护其制度优势而妄下的结论,尽管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但这并不意味其发展过程缺少监管。

  实际上,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监管部门一直没有放松,甚至不比其它任何一个金融行业少。以余额宝为例,在诞生至今的264天里,相关部门就对余额宝进行了43次的监督指导,包括文件备案汇报、现场调研、现场检查等各种形式,平均每6天一次。仅最近两个月,央行、证监会、国家审计署等部门对余额宝开展的检查、调研累计就达到19次。

  这样的“待遇”在我国金融服务业里面可谓罕见,也是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个真实写照。一方面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互联网金融是在一个有效监管范围内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认为,在适当采取措施对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加以引导和防范的同时,要支持和容忍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创新行为。而这也成为大部分专家学者的共识。

  专家表示,目前世界范围内尚未有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和规则,并非发达国家反应滞后,而是这本身就是发达国家对待创新的思想,即:在可控范围内,让一个创新充分发展,给其足够的包容和发展空间,等监管部门对问题完全认识观察清楚后,再出台监管措施。这才是对创新的保护性包容性监管。

  曾任全国人大财经委研究室正局级巡视员,是《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的首任组长的王连洲也认为,余额宝并没有改变货币市场基金的金融本质,政府应赋予其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他概括了互联网金融五点发展意义:推动普惠金融、提升居民理财观念、不会动摇银行存款基础、促进了金融市场完善和客观上推动了监管制度的完善等。

  事实上,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监管部门也给出了肯定的答案。3月4日,针对早前有评论员呼吁“取缔”余额宝,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不会取缔余额宝。

  而证监会近日也表态称,余额宝是我国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产物。在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宏观背景下,近期中国货币市场基金总体上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这对于满足中小投资者理财需求、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发展普惠金融等,均具有积极意义。(李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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