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被性侵案频发 深圳检察官呼吁加强家庭监护
中新网深圳3月5日电 题:智障女被性侵案件频发深圳检察官呼吁加强家庭监护
作者郑小红汪林丰
有这样一个易被社会所忽略的女性群体,她们虽属于成年人,但实际上心智大都相当于几岁的儿童;她们虽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但往往多少有些缺陷,更缺乏性自卫的能力,甚至讲不清楚怎么被“欺负”了;她们本应像孩子般的被悉心呵护,但因各种原因进入了纷繁复杂斑驳陆离的社会。
“三八妇女节”临近,记者5日走访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关注这样一个特殊的女性群体。
当没有戒心的她遇上邪恶的眼睛
被害人赵兰(化名)虽已年满18岁,但由于幼时忽发疾病导致智力低下,18岁仍然在上初中,讲话也口齿不清。2013年2月赵兰在放学路上,遇到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发现她智商有点问题,“有点傻傻的感觉”,于是带她去吃东西,要和她交朋友,后又多次将赵兰约出来,带到旅馆多次发生性关系。直到半年后,赵兰的母亲发现赵兰的肚子大了,带到医院检查,发现赵兰此时已怀孕26周。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余宏文检察官告诉记者,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该市检察机关即受理审查起诉性侵智障女案件18件21人,其中猥亵妇女案2件2人、强奸案16件19人。
“和一般的性侵案相比,性侵智障女性的案件更让人痛心。智障女性的认知能力比常人要弱,甚至不懂得如何去表述、控告,造成了她们被性侵后寻求法律救助的概率比常人要低。从案发后情况看,几乎没有智障女性是在被性侵后自己报案的。有些智障女性更是被多次性侵。”
余宏文还分析说,“智障女性还有一个特点是容易相信人,没有戒心,这也造成她们被性侵的风险,比正常女性要大。”
智障女遭性侵案件取证难
谈及办理智障女被性侵的案件,多名检察官也坦言:相对于一般的性侵案而言,智障女被性侵的案件其证据链更难形成。
“基于她们的认知能力,一些智障女被性侵后都未能第一时间报案,有的甚至是案发后几个月后其家属再报案,且被害人本身也缺乏证据保留的意识,造成实物证据、视听资料等都难以提取,而只有过多地依赖言词证据。”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李梓检察官介绍说。
“同时,被害人语言表述能力往往又偏低,甚至讲不清楚如何‘被欺负’的,在这种情况下,要形成证据链,其难度可想而知。”
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廖庆南检察官还谈到,“以强奸罪为例,需要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或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但性侵智障女的案件中,由于智障女的认知能力与性自卫能力偏低,很多案件都不存在暴力或胁迫等情形,很多被害人是被骗着发生性关系的,被害人也没有反抗,犯罪嫌疑人也辩称是‘双方自愿’,因此,是否违背其意志在法律认定上就存在一定的困难。
加强家庭监护提升社会关爱
“智障女被性侵,其家庭监护上多少都有一些疏漏甚至缺失。”宝安区检察院李梓检察官对此很有感慨,“智障女性,她们本应该像孩子似的,始终处在监护人的监护范围之内,但从我们办案情况来看,有的是被父母责罚后一个人负气出走,有的是独自一人毫无戒备四处游荡还随便坐上了陌生人的拉客电动车,有的还独自在外从事简单的工作打工挣钱,甚至还有些智障女性长期在外面流浪拾荒等。如果能从源头上做好防护工作,让智障女性在监护人的尽职监护中始终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就可以大大降低她们被性侵的风险。”
此外,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廖庆南检察官认为,整个社会对智障女性关爱的意识也稍显不足。他呼吁,整个社会,包括社会机构或民间组织,对智障女性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