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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拟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伤残津贴标准

2014年03月06日 14:57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今日(5日),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披露,我省今年就业社保将开出一系列“民生大单”,如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伤残津贴标准、开通“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6月底前各地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大厅等。

  今年,我省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0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要分别达到1072万、1585万、477.9万、505万和356万。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努力实现城镇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居保、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调整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20元,提高失业保险金和伤残津贴标准。

  3月底前,全省各地市要同步开通12333咨询服务电话。各地要在6月底前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大厅,涉及受理、审批、制证、收费、送达所有环节,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要把社会保障卡作为政府服务群众的有机载体,体现其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功能,年内发放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1900万张,实现 “一卡通”。

  此外,我省将健全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探索建立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健全公务员遴选制度;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畅通“出口”。(记者 王瑞)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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