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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山塘水库防洪将实行问责制

2014年03月10日 10:23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一年一度的汛期即将拉开序幕,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近日下发《2014年防汛抗旱工作意见》,要求在汛期对水库水电站和重要山塘严格实行“五落实一问责”制,全力做好防洪保安全工作。

  我省汛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这是一年中强降雨最集中的时段,往往会引发洪涝、泥石流、滑坡等灾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仅建成的各类水库就达2300多座,点多面广量大,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始建于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工程质量不高、防洪标准偏低,一旦因暴雨洪水发生垮坝等事故,后果将十分严重。

  省防指有关负责人介绍,“五落实一问责”制度是指在汛期,每座水库水电站、重要山塘必须落实2名以上值守人员、落实固定值班地点、落实值班经费、落实通信设备、落实应急预案。对于不按要求做到“五落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

  省防指同时要求:在汛期,病险水库水电站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尾矿库要及时巡查排险;对于未安排处理的病险水库,要在现场备好抢险物料,落实好抢险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本报记者 曾秦)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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