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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实施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应急响应分四级

2014年03月10日 11:33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长沙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昨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预案,为最大程度地减少流感大流行对公众生命健康安全造成的危害,长沙市根据流感疫情的严重性及流行发展程度,应急响应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级流感大流行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的总结与评估。

  该预案适用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流感大流行的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预案提出,市政府成立应对流感大流行指挥部(以下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与指挥全市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市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预案要求,根据新型(或新亚型)流感病毒毒株或重现旧亚型毒株(以下称新型流感病毒)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流感大流行应对过程分为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恢复评估阶段。其中,在应急响应阶段,市指挥部设立综合组、口岸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科技组、畜牧兽医组、社会治安组、对外合作组,开展相关工作。

  同时,市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跟踪国内外疫情信息,分析评估流感大流行风险及疫情趋势,提出应对策略及措施,开展技术指导和相关科研等工作。相关部门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调整应对策略和措施。市指挥部加强疫情形势研判,强化防控策略措施,及时调整或建议调整响应级别。当大流行流感病毒活动恢复到季节性流感水平,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终止应急响应。(记者 匡春林)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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