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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安宁多举措保障失地农民住房就业

2014年03月10日 15:53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以‘失地有保障’为目标,重点做好被拆迁失地居民安置、失地居民可持续增收、建立失地居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实现居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生计有保障。”安宁区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党建引领十有民生”行动的部署要求,大力开展“失地有保障”民生行动,切实保障全区失地居民长远生计。

  加快被拆迁失地居民安置小区建设

  坚持“土地换保障、地产换房产”的原则,完善失地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失地居民切身利益。在2013年开工建设30万平方米安置房的基础上,2014年开工建设30万平方米安置房。其中,十里店街道开工建设5万平方米,孔家崖街道开工建设4万平方米,银滩路街道开工建设6万平方米,刘家堡街道开工建设4万平方米,安宁堡街道开工建设7万平方米,沙井驿街道开工建设4万平方米。

  全力实现失地居民可持续增收

  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创新集体经济经营模式、监管模式、分配模式,培育壮大“项目拉动型、企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资产经营型、特色提升型”街道(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加大对城中村改造安置点中商铺、配套设施及其他优良集体资产的管理力度。实施《安宁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暂行办法》,以每亩10万元为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加大对新型集体经济的扶持和引导力度。不断加大政府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安排300万元信贷贴息资金、300-500万元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在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土地政策的前提下,预留一定比例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作价入股或自办经济实体的方式,实现建设用地的保值、增值,保障失地居民的长久生计。

  健全被征地居民养老保险体系

  按照区委“社会保障全覆盖和全区人民同城待遇”的总体要求,建立覆盖全区的被征地居民养老保险体系。按照“先保障,后拿地”的原则,对征用辖区集体土地的项目,严格测算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督促项目单位及时予以兑现。在2013年新增参保约5000人的基础上,2014年新增参保6000人,力争到2015年末,实现全区被征地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记者 王忠德 特约记者 李有安)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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