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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丘:新农合将并入城镇居民医保

2014年03月11日 14:2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0日,从章丘市人社局获悉,日前,章丘市已启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新农合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交。 

  2月28日,章丘市召开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职能、机构、人员整合到位,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要制定统一的城乡统筹的医保制度,合理确定待遇水平,同时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

  根据章丘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章丘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章丘市新农合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交,逐步有序地完成章丘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整合工作。新农合参合人员整体逐步并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为了做好新农合并入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保证参保农民应享受的参保待遇,市人社局成立工作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摸底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衔接工作。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移交期间各项服务、居民报销待遇不受影响,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现行政策、报销标准保持稳定,实行双轨运行。待整合完成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各岗位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研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统筹方案的制定打好基础,力争早日实现执行统一的管理办法,建立缴费与待遇相对应的缴费体系,全面开展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统筹工作。(通讯员 张奎)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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