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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建议只要对医生动手就要负刑责

2014年03月11日 15:2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庄建谈医患关系 特派记者 陈文笔 摄

  “我们医院肿瘤科,有个病人天天在病房里拿个棍子这里看看,那里敲敲,导致两个医生从一开始睡不着觉,发展到后来要吃药,其中一个医生要求长期休病假……”11日,广东代表团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代表、省人民医院院长庄建谈医患关系时举了这个例子。他觉得现在对伤医的处罚力度有限,很少上升到刑事层面,往往是行政拘留几天就放出来了,建议上升到法律框架内,加大处罚力度。

  庄建说,现在相关部门要求加强“内保”,但在没有法律的框架内,哪里有事了,即使保安赶到到场,实际上起不到太多作用,最多起一个防范作用,反而造成医务人员怨言更大,因为保安的吃喝拉撒都由医院支出,增加了医院成本。他认为,目前对伤医行为的处罚力度非常有限,很少上升到刑事层面,往往是行政拘留几天就放出来了,有些被抓者还不是真正的策划者,被关几天后还可能拿到酬劳。“他本来就是个无业游民,靠这个东西来赚钱,出来后得到了补偿,下次还会接着干。”

  庄建认为,应该上升到更高的法律框架内,只要对医务人员动手,就可以考虑上升到刑事责任的层面,这比现在的行政处罚力度要大。他建议,从法律角度进一步改善医患环境,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安全保护。(特派北京记者董柳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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