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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仨月两次酒驾 驾证被吊销行政拘留20天

2014年03月11日 15:33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9日晚,在哈市道里区埃德蒙顿路高架桥乡政街下桥口处,一名司机因3个月内连续两次饮酒后驾车,被处以罚款4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20天。这也是今年以来哈市首个因两次饮酒后驾车被查处的第一人。

  9日19时30分许,在埃德蒙顿路高架桥乡政街下桥口处,哈市交警顾乡大队民警在对一台黑A04A52号现代轿车例行检查时。司机哈气后的手套上有酒气,将他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当违章科民警通过公安网调取司机张宝成的档案信息时,看到他的驾驶证属于暂扣6个月状态中。并查证该人曾在今年1月因饮酒后驾车被处罚过,而这次已经是其第二次酒驾被交警查获。

  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应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依法对违法人张宝成作出合并处罚4000元,给予合并行政拘20天的上限处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历年来查处的所有酒驾违法人员,违法行为均记录在其信息档案上。且该项违法记录将一直跟随驾驶人直至其驾驶证被最终注销。(吴凡 记者 史东旭)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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