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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淘宝卖家主动将无理由退货服务延至15天

2014年03月14日 09:45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开始,细心的消费者发现,在淘宝网许多商品的页面出现“7”和“7+”的标识。这表示这些网店为消费者提供七天或超过七天的无理由退货服务。

  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正式实行,网购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新消法”的一大亮点。这一规定对广大消费者而言是利好,但是,一部分卖家却有点担忧:实施前期退货率会不会上升,进而增加网店的工作量?

  退货服务有的长达15天

  前天凌晨12点开始,主营服饰的淘宝卖家Jacky称:“系统强制对我们店铺挂上7天无理由退货的标识。”也就是说,即日起,消费者在淘宝主搜页面、购物车、下单确认页、保障卡、购物保障等页面都可看到支持“7”和“7+”的标识。Jack解释:“带有‘7+’标识,表示涵盖8、9、10以及长达15天的退货时限承诺,卖家可以自行设定。”

  记者从淘宝了解到,从前天测试到昨天,在标识上线第一天,已有1.5万淘宝卖家主动承诺并申请提供长达15天的退货服务,386万件商品设置了超过7天的退货服务。

  针对不用支持“7天退货“的品类,淘宝方面也做出规定,在下单页面也会有醒目的字眼,提请消费者注意。

  卖家担忧遇代购退货、恶意退货

  皇冠卖家糯米瓷主要卖锅碗瓢盆为主,他对无理由退货服务有点顾忌,他说:“我们的商品比较特殊,分量重又易碎,但我们卖的商品未在新消法规定的特殊商品之内,如果消费者要求退货,比较难确认商品是不是被使用过。”

  除了糯米瓷,专营韩国代购的卖家思思更为担忧,她说,“我们接受的每笔代购单子,都是先向韩国商家垫付资金,如果买家收到货觉得不合适要求退货,对我们从事代购的影响很大,新消法对这方面又没有很明确的细则。”(本报记者 陈晓)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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