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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霸王条款”仍存 专家称或因维权成本高

2014年03月14日 10:0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了解到,包厢最低消费、收取餐具消毒费等一直以来备受诟病的餐饮业“霸王条款”仍然大量存在,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对于一些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责任义务却“转嫁”给了消费者。

  “包厢最低消费”是消费者反映比较普遍的餐饮业“霸王条款”。记者就此询问了长沙多家较为知名的酒楼,有的明确表示包厢至少要消费300元以上,有的声称没有包厢最低消费,但要加收10%的包厢费。

  除了“包厢最低消费”,餐饮业“霸王条款”还包括“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收取餐具消毒费”“减少订席数不提前告知按全额收费”“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等。其中,“收取餐具消毒费”目前在小餐馆尤为普遍,很多经营者在餐桌上摆放的都是收费的消毒餐具,每套1元至2元,有的商家明确表示不提供免费餐具。

  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民商部主任王飞鹏认为,现实中霸王条款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行政部门处罚力度有限,缺乏强制执行力;二是维权成本高,消费者嫌麻烦也不习惯打官司。

  据了解,将于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此前表示,“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记者白田田)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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