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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临街违法建筑5个月内拆除

2014年03月14日 11:19 来源:江西日报 参与互动(0)

  3月13日,省直单位“拆违拆临、建绿透绿”拉开序幕。今年3月开始,南昌市将利用5个月的时间对驻昌省直单位、企业等部门在南昌城区道路两侧的临街违法建筑、临时建筑进行集中清理拆除。

  随着南昌城区不断拉大,违建临建影响了城市形象,且给南昌交通添堵。据了解,南昌市人均道路面积为6.3平方米,低于全国9.3平方米的均值。从去年10月起,南昌启动“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工作,率先对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及市直单位公房违建临建502处,面积达191171平方米;建绿透绿42753平方米,还路于民16737平方米。

  为支持南昌城市建设,今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省直单位全力支持南昌市做好“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工作,今年3月开始,我省将利用5个月的时间,重点拆除城区规划范围内道路两侧省直单位、企业、部队及所属部门等未取得合法手续的五层(含)以下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未按照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建物和其他设施。据了解,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拆除后,围墙以内的绿化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围墙外的绿化由南昌市负责实施。还路于民方面,道路红线以内的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道路红线以外的由南昌市负责实施。

  根据安排,3月31日之前为摸底调查阶段,省直单位将开展摸底核查,属地各区、开发区(新区)也将进行普查。4月1日至5月31日为自行拆除阶段,省直单位负责解除租赁承包合同,腾空房屋,南昌市“两拆”办负责及时组织辖区政府实施拆除和场地清理、建绿还绿、还路于民等工作。记者采访了解到,6月1日起,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自拆的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南昌市“两拆”办将根据情况,通过媒体及时公布未按时拆除的点位及原因,以便群众监督。(记者余红举 实习生兰瑶)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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