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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第一人"王海:打假本身就是公益 动机不重要

2014年03月18日 08:42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请不要叫我职业打假人。”素有“打假第一人”之称的王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这样定位自己。他说,如今自己把一半的精力都用在了公益项目上。从20年前的单打独斗,到20年后的公司化运作,王海也从青年步入了中年。虽然事业的重心有所转移,但从未离开打假战场。

  每年都有大动作

  1994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实施。1995年,当时还只有22岁的山东青岛青年王海,凭着一次成功的维权经历,成为了“打假第一人”。同时,他也在不经意间,开启了民间消费打假维权时代。

  那一年,王海在书店里偶然看到消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在这场“打假风暴”拖延了8个多月后,同年12月初,该商场终于同意向王海加倍赔偿,并承诺凡有顾客买到假冒商品,经确认后,都可按消法加倍赔偿并奖励100元。同年12月25日,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授予王海为“中国打假第一人”,并奖励5000元。

  谈起当时是如何燃起这种冲动的,王海告诉记者,当时进行买假索赔实验,主要是因为不相信法律,想探究下法律的可行性,同时也觉得好玩。但随后在实践中发现果然有很大挑战,“可能因为我较真和喜欢挑战的性格因素,所以有了尝试继续打击假冒伪劣等欺诈行为的想法”。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王海还是法律专业毕业生。只有初中文凭的他早年跟随家里人经商并开始接触法律,后来自学取得法律专业文凭。王海说,这是他近20年坚持打假却不逾越法律范畴的一个重要原因。

  也正是从那时开始至今的近20年间,王海成为了中国消费打假维权行动中的一位领军人物。

  据王海介绍,近20年间,他平均每年经手的消费维权案都维持在100件左右,粗略算下来,迄今为止,总数已经有近2万件。

  这其中,能称得上“提气”的案件有很多,比如:1997年打击水货手机、1998年揭露性病游医诈骗案件、2005年起诉网通提供市话清单案件、2012年举报耐克单气垫篮球鞋冒充双气垫案件,等等。

  不过,最让王海引以为傲的,还是1999年他在天津成功起诉伊士丹商场厕所乱收费案件。在他的努力下,不仅摘掉了天津商场厕所收费的帽子,全国商超的厕所也由“有偿使用”化身为“公众福利”。

  公司化运作转型

  王海毕竟不是堂吉诃德,他知道,要想在民间消费打假维权领域闯出一番天地,需要有一支专业的团队。

  1996年年底,王海成立了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王海赤手空拳的个人打假时代基本上宣告结束,从此进入公司化、专业化的打假运作。王海说,他的公司主要接受企业委托打假,第一笔生意是帮广东爱得乐集团公司打假。他跑了十多个城市,帮其取缔了40多个售假窝点。

  据王海介绍,目前他的公司仅有二三十人。这个被他称为精英的团队,有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也有雇员。成员以律师和法律专业毕业生居多。在运营上,公司施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一旦确定一个案子,各地的调查公司和律师朋友都会提供帮助。

  他说,自己一天会接到四五十条线索,一年下来,他经手的案子平均在千件。而这些线索的来源五花八门,有热线和律师团队发掘的,更多的则来源于他的个人微博。而在他的微博主页上,王海这样介绍自己:打假第一人王海。

  如今,深圳、天津、南京等地都有他的分公司,这些分支和“总舵”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一样,主营“打假”业务。打假公司成立后,他的业务范围开始覆盖全国。

  虽然不愿被外界称作“职业打假人”,但王海并不回避记者“是否靠打假盈利”的问题。

  “没有盈利怎么打假?打假就是为了盈利,是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王海这样回答,“不需要讨论是不是英雄,因为打假已经不再是个人的行为。”在他看来,公司打假已经让打假这个行业变成了一种商业行为,也变成了一种公司盈利模式,只能说打假的客观效果是打击了制假者,这不需要把打假人捆绑到道德的高帽上。

  主张打假讲四性

  近年来,除了公司正常运行外,王海和他的团队还运营和参与了一些非营利项目,其中主要有两个公益项目:一个是“王海热线”,另一个是“和谐社区发展中心”项目。

  其中,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要通过促进立法、调研、培训业主、辅导业主自治等工作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在外界看起来,这似乎与“职业打假人”的身份定位有一定的偏差,但在王海看来很正常,“其本质究根到底也是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也是消费者,所以还是消费者维权范畴。”

  “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课题组也是公益性质,主要从事反欺诈项目,工作包括提交立法建议,发起或资助公益诉讼,打击虚假广告等欺诈行为。

  “前年,王海热线就举报了一万多个虚假广告,包括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王海说。

  “你们在公益与商业之间是如何平衡的?”面对记者的提问,王海说,“我们的工作是目标驱动而非利益驱动,实际上都是公益。只不过一个是以非营利组织形式,一个是公司形式,比例大概各半吧。”

  “那么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又是如何平衡的呢?”记者追问。“只要依照正当性、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原则行事即可,无需大智慧。”王海说。

  动机并不重要

  近年来,职业打假人在推动公民维权的同时,也时常会卷入到一些舆论漩涡,甚至被认为涉嫌敲诈勒索。对于这个职业群体,身为圈内人的王海也坦陈,“对于这个群体,我也并不太了解,总的印象是鱼龙混杂吧。”

  王海告诉记者,“实事求是说,我对目前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状况也不太了解。听说有的年收入数百万,也有些难以为继。至于社会认可度,应该已经基本没问题。”

  在新消法明确了“知假售假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后,很多人都担心:这是否给了职业打假人群体带来更大的“获利空间”?

  在王海看来,打假本身就是公益的,打假参与者基于功利或基于别的动机无需考察,事实上也无法判断,掉入动机论陷阱很愚蠢。衡量打假,关键看其有没有社会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获得回报是正向激励,会鼓励更多人投身其中。

  谈到自己,王海向记者强调说,“请不要叫我职业打假人,我本职工作其实是管理;也不要叫我知假买假者,司法解释已经明确知假买假也是消费者。‘讨厌消费者’应该是比较恰当的称呼,不是人人讨厌而是奸商讨厌的消费者。”  法制网记者余瀛波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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