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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帮门卫收10块停车费挨骂 打断对方鼻梁赔4万

2014年03月18日 09:1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王老板在栖霞区一家公司前开了多年水果店,与公司人很熟悉,关系也都不错,王老板把自己进货的车子停在该公司内的内部停车场。该公司晚上6点钟下班后关门,由于王老板的车停在公司内部停车场,公司就给了王老板一把大门钥匙,让他晚上关店之后,能把车开走。本来这一切都没有问题,但是去年年底,王老板因为有这把钥匙给自己惹了麻烦。

  2013年12月的一天,市民李某开车到附近办事无法停车,就想把车停进王老板水果店旁边公司的内部停车场。由于该停车场不对外,门卫不给李某进,李某就央求单位门卫把车停到公司内的停车场,说只停一小时就走,付10块钱停车费。架不住这个人的央求,门卫同意了,该人把车一停,到当天下午6点多才赶回。公司当时已经下班,大门上锁。李某看到这种情形,急得在大门口打转,但是他没有钥匙,干瞪眼没辙。看到李某天黑了在公司大门口转悠很久,王老板好心上前询问,李某表示自己的车停在内部停车场。由于王老板知道公司内部停车场不给外人停,李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求了门卫,表示愿意给10块钱停车费。看到李某确实很着急,王老板就表示,你把10块钱停车费给我,明天我交给公司门卫,我就拿钥匙给你开门。李某不愿意掏钱,王老板就表示,你不给钱我就不能给你开门。

  李某不情愿地给了王老板10块钱,王老板找来钥匙打开公司大门。按说李某把车开走就完事了,但是他越想越舍不得这10块钱,把车开出大门后,李某对王老板骂骂咧咧,意思是王老板坑了他10块钱。开始王老板没在意,但是李某越骂越凶,就在王老板水果店前不走。王老板觉得很郁闷,就跟对方辩理:“你自己同意给钱的,停了这么久10块钱也不多,再说又不是我要这个钱,我明天也是给人家公司!”李某不听王老板辩解,骂个不停,王老板上火了,跟对方动起了手。王老板有把子力气,李某不是对手,王老板把李某按到他的车上,一拳把李某鼻子打流血了。李某被打报警,警方赶到后将双方拉开,李某当然不肯放过王老板,要求验伤。验伤结果李某鼻梁轻微骨折造成轻伤,李某要追究王老板刑事责任。

  王老板好心给自己惹了麻烦,甚至可能要坐牢,而且对方挑衅在先,他越想越窝囊,到栖霞法援中心求助。法援中心律师在受理此案之后,搜集证据帮王老板应诉,但是法援律师告诉王老板,不管谁有错,王老板动手打人不对,且对方确实轻伤,王老板今后遇事应该冷静。为了能让他避免牢狱之灾,法援律师找到法院,希望与李某调解解决此案。在法援律师的努力下,最终李某同意,王老板赔偿自己40000元,他放弃追究王老板的刑事责任。最终,王老板同意赔偿40000元,避免了牢狱之灾。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通讯员 栖援 记者 贾晓宁)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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