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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阶梯水价近期听证

2014年03月18日 10:18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水是最宝贵的自然资源,北京作为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特大型城市,必须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本市水价全面改革的大幕已徐徐拉开。

  相关改革方案显示,目前分为6类的本市水价将合并简化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3类;非居民用水将严格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其中超出用水定额4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价的三倍标准收取。而居民阶梯水价方案正在研究,近期将召开听证会。

  居民阶梯水价方案正在制定

  阶梯水价是水价改革方向。近年来,国家要求稳步推行阶梯水价政策,在36个大中城市中已有半数城市实施了居民阶梯水价。2013年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到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居民阶梯水价如何调整,方案正在研究中,发改委近期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并在听证会前半个月向社会公布听证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行居民阶梯水价。本市实施阶梯水价也有了一定社会基础,在2009年水价调整听证会上,60%的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实施阶梯水价的建议。

  阶梯水价是根据用户的不同用水量实行分级定价。本着保基本、建机制的原则,区分基本需求与非基本需求,用水越多、价格越高,体现了多用水、多负担,引导用户特别是用水量多的用户调整用水行为,促进居民合理和节约用水。

  水价分类“六变三”

  同样是用水,但本市各行各业的水价标准各有不同,分为多类。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本市水价分类有6类,包括居民生活、工商业、旅游饭店餐饮、行政事业、洗车业和纯净水业、洗浴业用水。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促进节水和公平负担”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各类用水的结构,逐步将现行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3类: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包括工商业、旅游饭店餐饮、行政事业)和特殊行业用水(主要是高耗水行业),从而实现同类用户同水同价,促进公平负担。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

  工商业用水、旅游饭店餐饮业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均被划分为非居民用水。目前,非居民水价是6.15元,按照价格能够保障供排水适度投资回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体现水资源稀缺程度的思路,适当提高非居民用户水价。

  同时按照《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全市非居民用户用水继续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超出用水定额20%以内的部分,按照水价的一倍标准收取;超出用水定额20%至40%的部分,按照水价的二倍标准收取;超出用水定额4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价的三倍标准收取。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非居民水价的调整,完善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水资源节约利用。

  此外,本市相关文件明确提出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发展。目前,本市纯净水业和洗车业用水按每立方米61.68元、洗浴业用水按每立方米81.68元的价格标准执行特殊行业水价。

  为进一步发挥价格导向作用,抑制高耗水行业发展,本市将按国家和本市要求,大幅度提高特殊行业用水价格。

  水资源紧张情况

  1999年以来北京持续干旱,每年形成的水资源量平均只有2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少44%。

  2013年夏季,市区最高日供水量达到298万立方米,接近市区318万立方米的日供水能力极限,比例为1:1.06,显著低于行业要求的1:1.5的供水安全线。

  本市人均水资源量已经降至100立方米左右,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20,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80,远低于国际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下限。

  全市供水有60%取自地下水,导致地下水长期超采,地下水位以平均每年1米的速度在下降。

  近年来每年本市从河北调水约3亿立方米。

  目前,本市平均水价为每立方米4.97元,远未达到国家要求。

  为何调价

  水价与水资源

  供求形势不符

  为什么本市水价需要进行全面改革?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因为现行水价与水资源稀缺程度不相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本市现行水平与此要求是不相符的。

  2013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北京、天津等缺水地区,地表水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要达到每立方米1.6元,而目前本市是每立方米1.29元,没有充分反映北京地区水资源的紧缺程度。

  此外,现行水价与国家对北京水价具体要求也相距很大。据介绍,2001年国务院批复的《21世纪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提出“要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实现水价改革的目标”,即到2005年北京市平均水价要达到每立方米6元。所以,2002—2004年,北京市连续三年都在进行水价的调整,从原来的2元上调到了3.7元。2005—2008年四年未动,2009年提出了居民水价要上调0.9元,工商业水价上调1.2元,分三年实施到位,而实际上只在2009年分别上调了0.3元和0.4元,分别有0.6元和0.8元因通胀压力大而未能实施。目前,本市平均水价为每立方米4.97元,远未达到国家要求。

  据介绍,本市现行水价与市场化改革方向也不相适应,不利于供排水设施建设发展要求。据估算,全市供排水设施建设总投资规模约1000亿元以上。现行水价难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从而无法有效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质量,以满足城市发展和广大市民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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