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察院加强公车管理 禁开霸道车
2014年03月18日 10:28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为切实加强公(警)车管理,提升公车驾驶员综合素质,省检察院严肃重申用车纪律。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
通知对车内抽烟、往车外吐痰、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做出明令禁止,同时再次重申严禁开特权车、霸道车、酒后驾车,对违反公车、警车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通讯员 李秦英 记者 韩建东)
【编辑:柳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