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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法援“点援”制 受援人挑律师

2014年03月18日 10:3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真是太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您了,替我讨回了公道。”媛媛(化名)拉着密云县司法局曹岩律师的手激动地说。据悉,这是该县首个“点援制”案例,受援人通过选取擅长自己案件的律师,打赢了官司。

  没钱打官司还想找个好律师,这近乎天方夜谭的想法在密云县成为现实。县司法局制定了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点援”制度,受援人可以在法律援助机构公布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单或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中,自主选择承办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法律援助机构也可根据受援人的意愿,结合志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特长,指派合适的承办人。

  2013年1月,媛媛与醉酒同事张某在宿舍发生争吵,张某随后对媛媛进行殴打。为躲避张某的暴行,媛媛从宿舍楼上跳下,全身多处骨折,由于家庭困难请不起律师,待伤愈之后,媛媛来到密云县法援中心,请求法律援助。

  在核实过她的情况后,法援中心将由29名律师组成的“点援制”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册提供给媛媛,名册中详细记载了每名律师的基本信息以及擅长打什么类型的官司,媛媛从中选取了擅长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曹岩律师。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曹岩律师帮媛媛打赢了官司,讨回了公道。

  密云县司法局法援中心副主任王蕾说:“以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后,只能被动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案件承办人,没有自由挑选的余地,法律援助承办人也无权根据自身特长选择办理某一类法律援助案件。而且传统模式下,受援人往往认为免费律师肯定不是好律师,因此与律师之间缺少沟通,办案质量也受到影响。”

  她介绍,“点援制”保障了受援人对案件承办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了受援人对案件承办人的信任度;也尊重了承办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类型的选择权,有利于发挥承办人专业特长,进一步提高了承办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和办案质量。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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