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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预算公开要“深度”也要“广度”

2014年03月18日 10:54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预算公开必须秉持这样的理念,凡是由财政供养的单位,无论其是什么性质,只要不涉国家机密,都该向纳税人“交实底”。

  3月17日起,北京100个市级部门将公开包括“三公”在内的预算情况。相比2013年,2014年提交北京市人代会审议预算的部门多了10家,达到100家,北京市委党校、首都绿化委员会、北京市社科院、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北京市法学会等都在新增范围之内,它们都将公开本单位的预算。

  在预算公开问题上,北京一直走在国内前列。近年来,不仅预算公开内容越做越细致——包括部门人均工资、公车数量等,都在全国率先做到了公开透明,预算公开的覆盖面,也越来越大——2010年时,只有45个部门的预算情况公开,而现在,这个数字翻了一倍多。公开的部门也从单纯的行政机关,扩大到更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

  这个思路无疑是非常正确,预算公开,要“深度”,也要“广度”。一方面,预算公开的内容,力求让民众看得懂,明确列出民众关切的重要数据,把每一笔花费写明白,写精确。另一方面,预算公开必须秉持这样的理念,凡是由财政供养的单位,无论其是什么性质,只要不涉国家机密,都该向纳税人“交实底”。

  众所周知,由于我们的特殊国情,行政机关只是财政供养的一部分,行政机关之外,还有更多部门、单位、官办组织花的也是公帑。本着对纳税人负责,对于这些单位,理当实行与行政机关一样的标准,将预算公之于众。相信北京市委党校等10家新增单位加入预算公开行列,也正是基于此考虑。

  预算公开,是贯彻中央精神,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的重要手段。所以,公开的单位越多,越不会留空白和死角。此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都纳入到条例规范的范围之内。要想让条例规定在现实“落地”,在贯彻条例本身之外,公开这些部门的预算,让民众来帮助把关,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手段。

  可以看到,除了北京这些年来将预算公开从行政机关不断向更多部门推广之外,其他一些地方的预算公开同样不断扩大其外延。如广州市纪委以及市监察局2011年起在网上晒预算,温岭市市委组织部去年晒出了本部门的预算账单和三公经费数字;共青团海南省委去年公布了包括部门工资福利在内的所有预算支出,等等。

  可以相信,随着预算公开的推进,包括北京在内的更多地方,将会推动更多财政供养单位的预算透明化。这种不断扩大的透明,不仅能保障公众知情权,让纳税人清楚知道自己缴的每一分钱税,流向哪里,具体怎么花,从而遏制机关单位乱花钱的冲动,对于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也将是有力的推动。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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