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商团购耍赖提价 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2014年03月18日 11:38 来源:江西日报 参与互动(0)
团购超低折扣吸引不少消费者眼球,然而团购后一旦遭遇商家单方违约,原本“实惠”的团购则变成了“窝心事”。
2013年6月,樟树某汽车销售商以团购方式展开促销活动,承诺刘小姐相中的汽车团购价为9.5万元,并收取了1万元定金。两个月后,刘小姐到汽车经销商处提车,对方却单方毁约,通知她要么将价格加至10.5万元提车,要么自行取消订单退还定金。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刘小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审理认为,汽车经销商已作出优惠售车承诺,又收取了消费者支付的定金,事后提出加价售车就是明显的违约行为。在无法履约的情况下,也应当按照《合同法》第115条之规定,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通讯员刘燕红、罗虹羽)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