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百万钻石躲回老家 警方辗转寻回
2014年03月18日 13:3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价值近百万元的钻石遗失路边,如果你捡到了会怎么处理?最近,罗湖区水贝某珠宝公司的员工姜小姐上班途中充话费,不慎将一袋装有几百颗碎钻、价值近百万的钻石遗失在路边的书报亭,被一刘姓男子捡走。
然而,当失主悬赏10万元寻找遗失钻石之时,这名男子却携带珠宝躲回湖南老家。在罗湖警方的协助下,珠宝公司最终在湖南找到这名男子。通过公安人员的多次劝说,历经近一个月后,该男子最终将捡到的钻石完璧归赵。然而,由于该男子并未及时交出钻石,特别是在失主找到时拒绝归还,因此他也与珠宝公司的10万元赏金擦肩而过。
深圳《法官天下》律师赵波表示,如果捡到他人遗失的金额较大物品,并拒不归还,则涉嫌构成非法侵占罪,失主可向法院起诉追回。不过,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温海宽表示,侵占罪只针对遗忘物,而姜小姐的情况只能算是遗失物,加上侵占罪属于“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只要在法院审理前如数归还,刘某的行为并不能构成侵占罪。 (记者/杜啸天)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