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贸企业扩消费业绩突出最高可奖励20万元
2014年03月18日 13:36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市商务局将对2013年西安市拉动内需、扩大消费业绩突出,符合2013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条件的商贸零售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4月15日前,企业可向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进行申报。
据了解,市商务局将对商业零售企业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幅在10%以上,地方税收增长5%以上,全市排名前10位的分别给予10至20万元奖励;对餐饮服务企业营业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在10%以上,地方税收增长5%以上,全市排名前3名的分别给予10至15万元奖励。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登录市商务局官网下载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和《2013年度扩大消费奖励企业综合考核表》,并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处进行申报。(记者 李媛)
【编辑:柳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