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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管吃霸王餐 调查还须更可信

2014年03月18日 14:2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昆明一城管科长被指常在辖区一家夜市吃霸王餐,一次在与摊贩发生冲突后,证件还遗落在了对方处。相关视频在网上曝光后,很快引发热议。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委、区政府官方微博“昆明五华发布”消息,当地政府就“城管科长吃霸王宵夜”一事作出说明,经过调查,均无摊主指证有吃饭不付钱的情况,望媒体客观公正,办事处也会加强作风建设。(3月17日《南方都市报》、中新网)

  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并处理该事件,前提是让媒体和公众掌握真实、透明、可信的真相。而目前当地官方所公布的信息和之前媒体所曝光的还是有着一段距离。

  首先,官方称“涉事科长确实存工作时间以外酒后失态情形”。这也许和摊主所反映的并没有本质矛盾,但“酒后失态”的表述未免有些过于轻描淡写。根据先前报道,“段姓摊主表示,近日几名男子在经营期间与其产生纠纷后,表示要收走她的摊位。”前往执法对象的摊位吃饭,这本就是瓜田李下之事,更何况拿出执法证对之相要挟?这显然并不是“酒后失态”所能概括的。

  其次,报道针对的是“一群人”,而到了调查结果这儿,咋就成了“一个人”?对此,当地须给出合理解释,究竟是否存在其他人,他们又在其间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再者,调查组称走访了12家夜市摊摊主,并无摊主进行指证。这种调查方式之下,没有摊主出来作证是不难理解的,毕竟以后还要继续与这些执法者打交道。其实,在报道视频中,已经有摊主明确指认该科长吃霸王餐,并详细描述了具体细节。

  最后,长期吃霸王餐在本质上属于索贿行为,相关调查本应由检察机关行使。在本次调查中,不能少了检方身影。为了保障公正性,可以由昆明市检察院指定其他辖区检察院全程跟进。

  无论该事件调查结果如何,整个社会至少需要形成一个共识,执法者到执法对象处进行消费,都应该采取回避的态度,至少应该慎之又慎。(舒锐)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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