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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停车不当引“公愤” 车被涂油漆状告物业索赔

2014年03月25日 09:0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车在某小区被人涂了油漆,小区物业公司说是车主高先生停车不当引起“公愤”,小区居民从正去刷消防门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手中“夺”过油漆涂上去的。但是,物业公司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明。法院判决小区物业赔偿高先生损失585元。

  2012年11月某日上午,到某小区办事的高先生把车停在该小区中间一条道路上。过了一会儿,高先生准备离开,却发现车挡风玻璃、左前轮胎及钢圈都被人涂上了油漆。高先生随后找到小区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给个说法。物业公司派了工作人员吴某随高先生到现场查看,但也只是确认了车子被涂油漆的事实,没有对高先生进行任何实质性的赔偿。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高先生选择了报警,派出所民警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高先生将某物业公司告到了法院。高先生在诉状中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处理此事时态度极其恶劣,先是说自己没有缴纳停车费,然后不承认在自己车上涂了油漆,最后还骂了他。高先生认为,某物业公司无权在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打上路桩、地锁等用于收费,更没有权利对自己的轿车涂油漆。请求法院判令某物业公司赔偿自己轮胎更换费、挡风玻璃清洗费585元,并因辱骂行为对自己赔礼道歉等。

  对此,物业公司仍不承认辱骂了高先生,并称路桩、地锁是部分小区业主私自设立,与物业公司无关。而对于车上的油漆,某物业公司则称,经他们了解,事发前,小区一消防通道的门生锈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拿油漆去刷消防门。当时,高先生将车辆停在小区出入口处,影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有个人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手中抢走了油漆并涂抹在高先生的车上,这事不应由他们负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某物业公司虽然不承认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在高先生车上涂抹了油漆,但是,某物业公司认可涉案油漆在事发前是由该公司工作人员所支配的,而且,某物业公司也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涉案油漆在事发时脱离了其工作人员的控制,所以法院依法推定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高先生的车上涂抹了油漆。

  所以,某物业公司应赔偿因此给高先生造成的损失。最终,法院判决某物业公司赔偿高先生损失585元,而对于高先生要求赔礼道歉等诉请,法院认为缺乏依据,所以没有支持。(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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