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加盖二楼致邻居家成危房 在建房申请表上做手脚
“隔壁盖了二楼致使我家住房成危房,据我了解,这个二楼还是违建,相关部门为何不来管一管?”近日,市民庄正鑫拨通本报信息热线4008885998反映此事。记者介入调查后,有关部门表态说,这40多平方米的房子之所以没当违建拆除,是因为其建房许可证仍具法律效力。
加盖二楼致邻居家成危房
市民庄正鑫家有两间平房分别位于秦淮区学智坊10号、学智坊10—10号。1993年8月,庄正鑫将学智坊10—10号转让给市民周先生。
“2000年3月,周家趁我出远门时,利用我家的山墙,加盖了一层40多平方米的二楼。”庄正鑫说,他的房子是1972年建的,当初建房时就没打什么地基,墙体全是碎石所砌,周家又在这样的平房上加层,非常危险。庄正鑫说,他家的墙体上就出现了一条又宽又深的裂缝,而且经过相关部门鉴定,他家的房子已成了危房。
他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希望解决问题。没想到,3个多月后,周家从当时的秦淮区建设局拿到房屋建设许可证。周家的违章建筑成了合法建筑。
盖房人家在申请表上做了手脚
问题出现后,庄正鑫准备打官司维权。可就在他准备诉讼材料时却发现,在区建设局备案的周家的“建房申请表”上,“四邻意见”一栏,竟有人冒充了他的签名。
“可笑的是,签名人把我的名字都写错了。”庄正鑫拿出他的身份证和“建房申请表”复印件,指着“四邻意见”一栏说,他的名字最后一个字是“鑫”,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上,却被分别写成了“新”和“薪”。
庄正鑫说,此事经南京日报曝光后,区建设局撤销了审批给周家的建房许可证。撤销后按理说加盖的房子就是违建,但有关部门一直没有依法拆除。记者随后来到庄正鑫家看到,房屋外表确有多处裂缝和修补痕迹。
对于庄正鑫的说法,隔壁周先生反驳说:“我家的二楼是有‘合法’手续的,对边上的房子并无损害。而且我家就这一处住房,想拆除,肯定不可能。”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不愿出示合法手续
秦淮区城管局督查科的负责人随后解释,学智坊10—10号平房加盖的二楼之所以没当违建拆除,是因为要撤销建房许可证有一定程序,目前程序没有走完。
记者随后来到秦淮区住建局,该局规划科的工作人员说,虽然周家在申请补办建房手续时冒充了庄家人的签字,但当时规划审批时,没有建房审批必须征得四邻同意签字的明确规定。因此,冒充签字事件发生后,区住建(建设)局作出的是“收回”规划许可证,并非“撤销”。
记者提出,希望能看到这份仍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许可证,但被这位工作人员拒绝。(本报记者 殷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