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扣”护照逼女儿:不同意我捐遗体就别想出国
2014年03月26日 13:18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获悉,江夏62岁的胡其荣,为了实现自己捐献遗体的心愿,最后采取“扣留”女儿护照方式,逼女儿就范。
胡其荣的两个孩子和老伴都在国外。“我想叶落归根,如果有一天人不在了,也能留下点什么。”一年前,胡其荣萌生了去世后捐献器官的想法,但遭到家人一致反对。他一直写信、打电话,老伴、女儿都不愿为他签字。
去年底,两个女儿回国看望他,胡其荣扣下两个孩子的护照。“如果不同意我捐献遗体,就别想走。”两个女儿这才含泪答应父亲。
为防止离世时孩子们不能很快赶回来,胡其荣还指定了其弟弟胡拥军为捐献者执行人,到时通知市红十字会,进行遗体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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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人可指定捐献执行人
昨日,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负责人骆钢强介绍,独居老人可指定捐献者执行人。
按照我市的遗体捐献流程,捐献者要和家人商量,征求家人(直系亲属)的同意,再到市红十字会填写《武汉遗体器官捐献申请登记表》。除了本人签字外,还有能代表全体直系亲属的一名代表签字。去世后,签字的直系亲属作为捐献执行人,通知红十字会。
骆钢强介绍,捐献者的直系亲属如在外地不便,可通过邮件寄送签字,如无直系亲属作为捐献执行人,可指定近亲属作为捐献执行人并签字。如果没有近亲属,也可以指定他人或机构。市红十字会24小时捐献咨询电话:82812604。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