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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卖婚房筹车祸赔偿款 受害人家属感动降赔偿金

2014年03月26日 17:4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浙江一小伙卖婚房筹车祸赔偿款 受害人家属受感动降低赔偿金

  来自浙江嘉兴市的90后俞康因为车祸被受害人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100万元。为了还“良心债”,他毅然决定把婚房卖掉。可家庭本就不太富裕的俞家仍偿还不了全部赔偿款。受害人被俞康感动,决定把赔偿款降到35万元,双方达成赔偿协议。26日这天,小伙终于把最后一笔赔偿款交到法院。

  俞康是嘉兴市新丰镇当地农民,2012年12月30日晚,他开着二轮摩托车沿新丰镇杨庄村村道由南往北行驶,在跨海大桥北接线高速公路立交桥处,与同向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骑自行车的郑女士当场摔倒,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医院治疗,郑某的病情得以稳定。但经伤残鉴定,她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经医院治疗后遗留中度偏重智能损害,四肢瘫痪,需终身大部分护理依赖。

  郑女士是安徽人,几年前跟丈夫带着孩子来嘉兴务工。没想到钱没赚多少就出了车祸。她的家人算了笔账,治疗费用及后期护理费用高达90多万元。为了治病,他们一家几乎倾其所有,无奈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俞康赔偿各项损失近100万元。

  犯难的不止郑女士一家。原来事故发生前,俞康正准备婚事,父亲为了儿子能有套像样的婚房,跟亲戚朋友借钱在镇上买了商品房,家里也没有任何积蓄。

  双方的落差太大,想要案结事了可谓困难重重。2013年12月26日,承办法官抱着一线希望叫来双方进行调解。朴实本分的俞家人诚心地表示:“即便经济困难,也不能背一辈子良心债。”俞康还对郑女士家属承诺:宁可卖掉婚房,也要赔偿。

  但是经过咨询,俞康的婚房最多只能卖30万元左右。面对老实憨厚的俞氏父子,郑女士一家也被感动了。经过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了35万元的赔偿协议,俞康分三次付给郑女士。

  为了这句承诺,俞康立即卖掉了婚房,筹得29万元,又向亲戚朋友挨个借钱,凑足了35万元。终于,在法院规定之日前,他将最后一笔赔偿款交到了法院。(记者韦慧、裘立华)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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