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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新房未入住便遭“劫难” 客厅两次被淹

2014年03月31日 10:4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去年12月,叶先生准备入住位于城东暖山西安小区的新房,缴纳了当季的物业费和采暖费后,就开始着手搬家,可一进门他发现家里的客厅被水淹了,还没等物业工作人员查清原因时,家里再一次遭了水灾,导致客厅的天花板、墙壁、电视柜、木地板等被泡。新家还没住,就遭此“劫难”,叶先生气坏了。

  2010年,叶先生在暖山西安小区购买了新房,2012年房子装修完工但一直没有入住。直到2013年冬天,叶先生到物业公司缴纳了当季的采暖费和物业费,才准备乔迁新居,可人还没住进去,他发现家里的客厅天花板上出现了大片水印,木地板上也有水迹。当时也不知道是哪里出问题,他便向物业公司反映,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断定是叶先生家楼上那户空置房里出现了问题,但具体的故障点一时间无法确定,只能请人先将叶先生家被泡坏的天花板重新粉刷,壁纸也彻底清洁后,继续查找故障原因。

  因为进行了重新粉刷,家里有些难闻的气味,叶先生打算晾晾再搬进去,一周后,当他再次返回新房时,家里又发生了“水灾”,而且这次的损失更惨重,不仅天花板和墙壁有水印,就连电视柜和真皮沙发也都被水泡了,出现了不规则的水渍斑点,木地板上更是出现了深一块浅一块的色差。叶先生再次找到物业公司,督促工作人员尽快查找漏水的原因,很快工作人员反馈说,漏水因为是楼上供水总阀坏了,这个问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维修以及对业主损失的赔付需要找开发商的工程部和水管的施工方。

  事后,叶先生向开发商进行了投诉,对方修好了供水总阀,但是赔偿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事情已经都过去四个月了,我的新房装修好还没入住呢,就成了‘水房’,谁能给我一个说法。”叶先生很气愤。

  随后,记者联系了小区的开发商、物业和施工方进行了协商,大家都承认是楼上水管的漏水导致了叶先生家受损,并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工程部姓王的工程师表示,会请保洁公司对叶先生家被水淹的家具进行清洁,如不能去除水渍将请第三方的专业公司进行鉴定,确实家具没有恢复原貌,开发商将进行赔付。施工方代表称,将立即更换出现色差的木地板,全部费用由他们承担。最后,物业公司的许经理也表态,由于叶先生家一直没有居住,仍属于空置房,可以按照物业管理条例,退还之前缴纳的部分采暖费和物业费。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叶先生没有再提出异议。

  (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程妮妮)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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