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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机关近一年查办污染环境案件9件10人

2014年04月01日 2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深圳4月1日电(郑小红 孟广军)记者4月1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从去年办理深圳首宗污染环境案件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已查办污染环境案件9件10人,现已提起公诉8人,另2人已被批准逮捕。

  在3月31日揭晓的深圳2013年度十大法治事件中,由深圳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深圳首宗污染环境案入选,被告人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该案的入选理由为:“打响严打环境污染犯罪的第一枪,昭示着深圳态度:生态环境保护绝不能越雷池一步,深圳真正进入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轨道”。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市发现的污染环境案件集中在原关外地区,多为一些小五金加工厂或者小作坊非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超标的废水,也有个别有资质企业疏于监管误排污水

  多名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由于废水处理设备费用较高,又不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因此,这些小厂子、小作坊很少愿意配置相关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大都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地面、水沟或者城市管道,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而企业主或工人往往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是犯罪,有的被环保部门查处后还偷偷开工。

  深圳首例污染环境案的承办人之一、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莉介绍,由于以往污染环境的案件存在门槛高、取证难、认定难的问题,深圳检察机关没有对相关案件提起过公诉。2013年6月,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出台后,为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提供了明确标准,深圳污染环境的案件开始陆续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并出现增多趋势。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廖芸则表示:“深圳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高科技无污染的环保企业将是未来的导向。希望相关企业能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建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备和措施,切勿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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