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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输血感染艾滋病 工程师告血液中心获赔7万

2014年04月02日 11:3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53岁的工程师李杰(化名)因患有肝硬化到医院治疗,住院期间先后多次输入来自广州某血液中心的红细胞和血浆,之后李杰被检测出HIV结果转阳性。李杰认为是输血感染了HIV病毒,于是将广州某血液中心告上法院,索赔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8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广州市黄埔区法院获悉,本案在主审法官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血液中心一次性向李杰支付7万元,且双方约定以后不再因本案相互追究任何赔偿责任。

  工程师:输血后HIV阳性

  2009年11月1日,广州某事业单位工程师李杰因患有肝硬化等疾病到医院治疗。直到2010年7月2日间,李杰先后在医院住院5次,其间多次输入来自广州某血液中心(以下简称血液中心)的红细胞和血浆。前两次住院期间,医院检测李杰HIV都是呈阴性,但在2010年7月18日,李杰第五次住院期间,其被告知HIV检验结果由原来的阴性转为阳性,感染了HIV病毒。

  为什么会感染上艾滋病?李杰及其家属百思不得其解。感染HIV病毒的途径有性传播、母婴传播以及血液传播三种,李杰表示,自己因长期患病多年,已有8年以上完全无性功能,病退在家后生活正派无不良习惯,且妻子也进行了HIV检测结果呈阴性,所以不可能是通过性传播途径感染艾滋病毒的,更不可能是通过母婴传播感染。为此,李杰认为,自己感染HIV病毒只可能是通过血液传播感染,且依据广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明确说明李杰感染艾滋病是输血所致。

  为此,李杰以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为由,将血液中心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以及精神伤害抚慰金等共计38万余元。

  血液中心:采供血合规

  本案庭审中,面对李杰代理人的指控,血液中心予以反驳,声称李杰HIV阳性与血液中心提供的血液之间不存在关联性。血液中心强调采供血过程完全符合我国血液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操作规程,不存在任何过失,提供的临床用血经过严格的检测,不存在HIV病毒感染,且提供给李杰的血液完全合格,复检留存的供血标本均显示HIV呈阴性。

  血液中心指出,感染HIV的途径本来就存在多种因素和环节,临床输血只是其中的因素和环节之一,李杰认为向其输注的血液中含有HIV病毒仅是其主观推测,这种推测武断而片面,单方故意排除其他传染途径的可能性。此外,广州市卫生局也明确给过李杰答复,血液中心供血符合国家标准,所有献血者资料完整,血液检测结果均正常。 (记者章程 通讯员段莉琼)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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