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本月试点市内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2014年04月10日 09:17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市内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试点工作本月已开始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从4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市内药店将推行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具备试点条件的药店在相关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后,需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据了解,销售试点原则上将在万和药房、桐君阁药房、和平药房的连锁分店进行。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药店申请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二是无因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被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三是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四是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
昨日,记者走访市内部分药房发现,在和平药房(解放碑店)、万和药房(临江门店)等都已设立婴幼儿奶粉专柜。记者 彭光瑞 实习生 张惠娟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