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麻江出台规定 举报违纪违法最高奖一万元
2014年04月10日 13:17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日前,麻江县纪委监察局出台《麻江县实名举报违纪违法案件奖励办法》,将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对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举报者实行奖励。
《办法》规定:对检举非经济类,包括政治类、组织人事类、失职渎职类及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类的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给予违纪者纪律处分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500元;违纪者达到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00元;对举报经济类案件,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反财经纪律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缴赃款赃物(折款)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00元,超过10万元的按1%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一次举报奖励最高不超1万元)。
同时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违者严肃追究责任。 (程有荣 吴如雄)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