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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遇车祸致双腿骨折 肇事者掏20余万后无钱付

2014年04月16日 13:17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去年,陈女士在307国道鹿泉段被车撞的两腿粉碎性骨折,对方肇事逃逸,警方认定驾驶员聂某全责。可聂某在掏了20多万后没钱了,陈女士治疗费仍有巨大缺口。这让陈女士无可奈何,因缺钱,手术只能放弃。

  事情发生在2013年10月某天,307国道上,陈女士和妹妹打算叫出租车,俩人沿307国道边向前走边等车。“当时我和妹妹往前走了百来米,我听到后面有车声,便转头看,只看到两个晃眼的大灯。”陈女士说,瞬间她和妹妹被疾驰而来的轿车撞飞。陈女士被顶飞十来米远,之后肇事汽车又从陈女士双腿上轧过。妹妹被撞断了腿,经治疗很快出院,而陈女士则被诊断为两腿粉碎性骨折。

  “出事后那辆车没停,反而加速逃逸。”陈女士说。三天后鹿泉警方通过监控找到该车,并做出汽车驾驶员负全责的结论。此后,每次陈女士需要,聂某便去医院交个几千元治疗费。两个月,聂某交了20多万元。之后,聂某表示实在没钱了,无法再支付治疗费用。此后陈女士家倾力自掏了30万,共做了16次手术,但如今陈女士仍无法坐起,只能整日躺在病床上。由于还欠医院3万元钱,陈女士无法继续手术。“对方没钱,我该怎么办?”病床上,陈女士无奈地问。

  河北博尚律师事务所牛振雨律师认为,陈女士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和第三者强制保险的承保公司,追讨各项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于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但是,由于现在石家庄等很多地方并没有把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建立起来,导致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无法通过基金的渠道获得救助。我们期待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早日建立起来,让更多像陈女士这样的伤者能及时得到救助基金的救助。(记者 南开宇)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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