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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双全却无人赡养 51岁独居男子被冻截肢

2014年04月22日 09:07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虽然儿女双全,51岁的老祝却因没人赡养独居而被冻昏,导致双腿被截肢才保住性命。4月21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于洪区人民法院获悉,老祝的女儿作为成年人,理应承担赡养义务,而老祝的儿子因未成年目前不需要拿赡养费。

  51岁的老祝是于洪一村民,有过两段不幸的婚姻。第一段婚姻生育一个女儿,现已28岁。第二段婚姻生育一个儿子,现只有15岁。老祝和两任妻子相继离婚时,女儿只有9岁,儿子只有4岁。离婚时约定,女儿由老祝抚养,儿子由第二任妻子抚养。

  离婚后,老祝没有再婚,独自一人居住生活。2012年2月,由于室内温度极低,老祝在家中被冻昏过去,幸好被人发现送到医院救治,由于腿部严重冻伤,不得不进行截肢手术,老祝双腿膝盖以下被截肢。

  老祝所在村为其承担了住院费用,还为其办理了低保。考虑到老祝生活不能自理,村委会将其安排到了街道养老院,每月费用950元。事后,老祝找女儿要求其尽赡养义务,村委会帮忙进行调解。女儿称父亲没有尽抚养的责任,自己实际一直由母亲抚养。但对于老祝要求的尽赡养义务,她表示同意接受。然而,就当村委会相关人员拉着老祝女儿前往养老院办理相关赡养手续时,女儿竟在养老院门口逃跑了。随后,老祝再次将女儿起诉到于洪法院,要求女儿承担每月950元赡养费。法官却找不到老祝女儿,电话打不通,原户籍登记地址也是空的。

  子女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当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女儿作为老祝的惟一成年儿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是没有道理的。法院判决:养老院住院费用950元,扣除老祝每月低保金637元,剩余的313元由老祝女儿承担。(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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