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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互联网20年“消解”的力量

2014年04月23日 10:1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对民众生活乃至中国政治生活有更大影响的是,新媒体还在消解社群之间、公权力机构之间的边界。经技术赋权的网络民主更值得期待。

  互联网传入中国这20年来,在私领域,它重组着我们的社交圈子;在公领域,它重构着原本铁板一块的权力结构。高层博弈中,有的职能部门惧怕网络如洪水,有的职能部门却乐见网络的壮大。惧怕者,看到的是网络对其固有权力的消解;乐见者,看到的却是网络对其未有权力之转赋。

  网络初入中国,由于上网成本高昂,技术门槛也相对较高,因此在前10年里,网络催生的公共舆论场更多为精英话语主导。但最近10年来,尤其是2008年以来,网络加速向移动终端转移。同时,网民也迅速向社会底层下沉。网络进入门槛的降低,让网络言说门槛大大降低。

  移动互联网由此打破了信息垄断和话语权垄断,它能将平媒时代分散于各处的一个个孤立的个体,拉拢在同一个页面、同一个帖子或同一条微博里。经集群和放大的民意,也改变了官方的舆情反馈机制。为避免网上情绪发酵成网下的行动——实则也是为维护好社会稳定,诸如“黄金一小时”、“速报事实、慎报原因、依法处置”等舆情应对指导原则不断被提出。

  互联网也调整了私权利与公权力的力量对比关系。网络崛起同时伴随和滋养了公民社会的成长。一方面,网络舆论成了公众表达诉求的一种重要途径;另一方面,网络舆论监督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公众作为监督主体的“实至名归”。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进一步推进,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监督还将在我们仍未知的某些领域继续发力,并给我们带来惊喜。

  要展望互联网对公权力的消解和重构并不容易。去年以来,中国新媒体舆论场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大致是:门户衰落、微博下行、微信崛起。如果说微博是个崇尚批判与解构的陌生人社会,那么微信就是一个在点赞中传递温情的熟人社会。新媒体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它的消解力量,它不但消解了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间的边界,它甚至也消解了传统媒体与个人通信之间的边界。媒体属性还是社交属性,对于网民来说并不那么重要。对民众生活乃至中国政治生活有更大影响的倒是,新媒体还在消解社群之间、公权力机构之间的边界。

  一个相对清晰且正在发生的改变在于,宣传的定义和权力架构已悄然调整。深圳市公安局宣传处易名为“警察公共关系处”就可兹引注。在这个诞生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新生机构里,主要职能被赋予了三项,即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舆情处置及构建警民和谐关系。单向度的“宣传”开始隐退,双向互动的“公共关系”走上前台。

  对于政治决策来说,公共关系实则可归属于民主的一部分。经技术赋权的网络民主更值得期待。

  □王琳(学者)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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